从典型案例深度解读民法典:洞察生活背后的法律智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共7编、1260条 ,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土地制度、企业经营,小到百姓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能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法律规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能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民法典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为我们的行为提供指引和保障。
一、高空抛物侵权案:明晰责任主体,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案例回顾
李某在街上正常行走时,突然被旁边楼上掉下的花盆砸成重伤二级。经调查,该花盆是主人刘某放在走廊内货物架上的。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则辩称,自己不清楚花盆为何会坠楼,不应担责。
法律依据与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在本案例中,刘某作为花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物品负有管理责任。由于他无法证明花盆坠落与自己无关,也不能证明已尽到管理义务,所以需向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若日后找到实际侵权人,刘某有权进行追偿。这一规定明确了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归属,旨在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加强对自身物品的管理,保障公众“头顶上的安全” ,避免因高空抛物给他人带来生命和财产威胁。
二、合同纠纷:情势变更原则助力企业维权
案例回顾
阿强经营着一家污水处理厂,与某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街道办通过收取污水处置费的形式向该厂支付排污费。然而,街道办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截断了污水供应,理由是阿强厂子的排放标准达不到新政策规定的一级A标。阿强认为街道办违约,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阿强败诉,随后阿强申请检察院监督。
法律依据与解读
民法典首次以立法形式对情势变更作出规定。在这个案例中,关键在于判断国家政策调整是否构成情势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应准确研判政策调整是否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情形,该政策变化是否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并厘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涉政策的变化尚不足以导致协议不能履行,街道办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最终,抗诉意见获法院采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街道办支付给污水处理厂相应赔偿金。这一案例体现了民法典合同编中情势变更原则在维护合同公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变化时,为当事人提供了合理的法律救济途径,确保交易秩序的稳定与公正。
三、离婚经济补偿案:认可家务劳动价值,保障家庭付出方权益
案例回顾
刘某珍与康某卿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珍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较多家庭义务,而康某卿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当两人离婚时,刘某珍要求康某卿给予经济补偿,但由于“负担较多义务”在诉讼中难以量化举证,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支持刘某珍要求给付经济补偿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刘某珍不服,申请检察院监督。
法律依据与解读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此条款设立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充分考虑到家庭中一方对家务劳动的付出,赋予其在离婚时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将家务劳动的价值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保护,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合理分工、彼此尊重、共建共享。在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等工作,最终使得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支持了刘某珍的合理诉求,切实保障了婚姻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民法典对家庭关系中公平正义的维护。